受文者:
監察院 王院長建煊先生(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)
立法院 王院長金平先生(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一號)
副本收受者:
黃立法委員 義交先生(401台中市東區建成路42號)
盧立法委員 秀燕小姐(404台中市北區博館路92號4樓)
蔡立法委員 錦隆先生(407台中市西屯區黎明路三段58號)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
發文字號:環新智字第0980301701號
速 別:最速件
主 旨:行政院環保署對於空氣污染總量管制至今尚未落實,有明顯失職之處,請盡速予以調查、要求改善,以維廣大國民健康。請查照!
說 明:
一、台灣目前工廠林立,發電廠數亦快速增加,二者均會衍生空氣污染問題,因此目前台灣空污問題十分嚴重。台灣西部除了苗栗縣以外全為三級防制區(圖一、圖二),其他污染物同樣會威脅民眾健康(表一)。台灣空氣污染環境負荷明顯落後先進國家(表二),另外,以台灣中部地區為例,其主要硫氧化物排放源(表三),火力發電廠每年排放量高達30345公噸,相較於美國加州排放量176公噸(USEPA,2007),台灣空氣污染程度是美國加州的170倍以上,而行政院環保署竟坐視不管,顯有失職之處。
二、台灣於1999年開始修訂法律執行「空氣污染總量管制」,建立發展歷程(表四),而排放量資料庫(表五)則於1992年開始逐年更新建構。台灣雖已有空污總量管制相關法律與制度,但經過9年的執行,至今仍無法確切實行,行政院環保署之失職,應有立即改進、加強管理之必要。
三、以美國加州為例,自執行總量管制以來,其SO2削減量已達99%以上,台灣則推估只有4%(1999~2007)(圖三);其NOx至今總量減量約達85%,台灣則推估反而會上升1學(1999~2007)(圖四)(環保署,2005,USEPA,2007)。
四、台灣未來將是列於先進國家之林,抑或是退步至落後國家之列,相信是值得大眾進行省恩的。台灣未來若是繼續放任而不進行有效管理,全體國民健康將成為一個奢侈的願望。
辦 法:
一、
實務空污總量管制為未來必然之趨勢,因未落實總量管制導致降低國民生活品質,使民眾飽受空氣污染之威脅,建議 貴院立即進行調查、要求改進,以加速國內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制度之建立與執行。
二、若行政院環保署於本年度仍未落實「空氣污染總量管制」制度,建議 貴院應採取相關有效措施,限令行政院環保署遵行,以維2300萬台灣人民之健康。
陳情人:
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
理事長 劉聰智暨全體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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